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S201711-1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招苏台河及东辽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已由 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梨发改投资[201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 2.2 建设内容:新建处理总规模为1600?/d污水处理厂两座,建设市政污水管网总长度为9.6km。其中:梨树县喇嘛甸镇新建处理规模1000?/d污水处理厂一座,管网4.3 km;梨树县四棵树乡新建处理规模600?/d污水处理厂一座,管网5.3km。 2.3 招标估算金额:人民币4101.15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 2.5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及工程交付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类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拟派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时至 4 时,在梨树县政务大厅六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人员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全部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核实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4.2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收取1500元成本费,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19日9:00,地点为梨树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梨树县梨树镇 邮编:136500 联系人:武炳文 电话:188444419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赵晨辉 电话:1389480666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 11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