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嵊州市嵊州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景观亮化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SZZT-H171118RZJ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嵊州市嵊州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景观亮化提升项目 1 批 19639399.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 18068247元,审核价下浮8%),风险控制价为15358010元(招标控制价的85%).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国内灯具设备制造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30至2017-12-0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2 09:30:00 七. 投标地址: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八. 开标时间:2017-12-22 09:30:00 九. 开标地址: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300000.00元 交付方式: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浦发银行) 银行账号:850901547400063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2.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本公司不提供停车场地,各供应商请提前将车停至附近停车场(北直街越王珠宝对面老电影院内、北直街嵊州剧院内、国商大厦停车场内、市心停车场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575-83018232 传真:0575-83018232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81二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575-83115950 传真:0575-83115950 地址:嵊州市越秀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