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2149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石台县仁里镇人民政府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绿化工程项目询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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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信息时间: 2017/11/30 】 石台县仁里镇人民政府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绿化工程项目 询价函 STZF2017181 我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苗木,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被询价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12月5日17: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每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针对询价函中的某包或多包(若有)进行报价,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询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公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前往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若供应商选择快递方式递交报价函,则请注意:快递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并且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报价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交易中心办公室(收)邮编:245100联系电话:0566-3295588。 4、由于寄送至我中心的快递较多,并且寄送的快递都是针对特定项目的,超过截止时间的快递我中心将拒签收,因此各供应商务必在快递单页上注明项目信息,对于未按照要求注明项目信息的导致快递拒签收或其他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询价函挂网询价,供应商可以登陆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txzb.cn)查阅。请各个报价供应商经常查阅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6、供应商请注意: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询价函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函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供应商应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答疑”栏目里查询(可点此直接查询),交易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的报价。 8、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柒佰玖拾叁元伍角玖分(¥147793.59),报价超过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根据营业范围自主报价,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皆超过预算则进行二次询价。货物的总价包括设备费、税收、运输、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等为完成本项目预计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9、询价小组在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时,将会审核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须书面反馈,否则视为接受修正价。不接受修正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0、供应商报价货物或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实质性需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在此基础上提供优于采购需求的货物或服务。 11、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等时,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抽签决定成交顺序。 1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13、工期: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交付采购单位验收。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14、本货物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5、合同可参考石台县政府采购合同模板;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二、采购需求: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相关问题; 3、请各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优质货物和服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附件中报价函格式编制报价文件;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所报价货物必须满足询价要求; 3、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6、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五、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报价函邮寄或送达地址:皖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江工电话:0566-3296689收件人:交易中心办公室邮编:245100 2、采购单位:石台县仁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镇长联系电话:0566-6029508 石台县仁里镇人民政府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附一:采购货物清单及技
二、注意事项: 1. 本项目所有苗木均需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附件:图纸)并栽植养护。栽植地点: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毕家冲(由石台县仁里镇政府派人指定具体位置),仁里镇政府负责组织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苗木,将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供应商所报苗木价格应考虑货物费用、运输费、人工费、栽植费和养护费用等。 2. 工期:时间紧急,合同约定。 4. 苗木应根系发达而完整、生长健壮、冠幅圆满、树干端正、无病虫害。 5. 苗木无机械损伤,根系无劈裂,有旺盛的生命力。 6. 苗木运输途中,必须采取保湿、降温和通风措施,严防日晒。苗木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苗木。 7. 中标人应确保苗木品种、嫁接苗的真实和准确性,对假冒品种和嫁接苗的,采购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附件:栽植图纸(栽植位置可能有部分变动,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询价函编号:STZF2017171 致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项目名称) 询价函,接受贵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二、工期 时间紧急,合同约定。 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手机: 地址:邮箱: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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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11/30至 2017/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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