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二年期)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二年期) 2、采购编号: 武采公标【2017】121号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4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采购清单)。养护范围包括路段沿线行道树、隔离绿化带、道路两侧的绿化、公园、街旁绿地、滨河绿地等植物和设施养护,绿化残留物及废弃物的卫生保洁,绿地巡查保护,甲方指定的迁移、栽种、设施维护等零星工程。养护质量要求:植物保存率100%,设施完好率100%,景观效果良好。 4、养护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 5、本项目预算价:一标段:295万元/年;二标段:229万元/年;三标段:146万元/年;四标段:228万元/年。 6、本项目最高限价: 一标段:295万元/年;二标段:229万元/年;三标段:146万元/年;四标段:228万元/年。。 7、标段划分:共分四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报四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其他要求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内容。 3、近三年(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公园或开放式景观绿地或道路绿地的绿化养护业绩(单项合同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以上绿化养护业绩不含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高速公路绿化、乡村道路绿化及山林绿化、)(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 1、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项需提供原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时止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 六、资格预审有关信息: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时 资格预审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标段伍万元整;二标段伍万元整;三标段贰万元整;四标段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帐号:32001626759052502527 3、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换取),交易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八、资格预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九、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曹毅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邮政编码:213159 网 址:http://www.wj.gov.cn/wjggzy/ (二)采 购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顾文娟 联系电话:0519-89863232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原件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