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编号:KDJSGC20170540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赫甸城城址东城墙、北城墙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赫甸城城址东城墙、北城墙修缮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赫甸城城址东城墙、北城墙 3.规划面积:赫甸城城址东城墙、北城墙修缮工程(墙体长612米,包含角台三座,马面两座)。 4.资金来源:本修缮工程属于国家投入资金。 5.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主要对赫甸城城址东城墙、北城墙修缮工程全过程监理。 6.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通过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的实施项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报名。 3.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4)组织结构代码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关系证明;(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30时 2.开标地点: 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宽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府前西街 联 系 人:王英松 电 话:133242880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050391698 集中交易机构: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宽甸县宽甸镇天华山路319号 联 系 人:曲文辉 联 系 电 话:0415-5836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