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隋唐洛阳城遗址宁人坊、明教坊(含天街南段)保护展示工程,项目招标人(业主)为洛阳市文物局,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17155672.33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7】211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7]231号。 2.2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隋唐洛阳城遗址宁人坊、明教坊(含天街南段)保护展示工程,是洛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之一。隋唐洛阳城遗址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北起园林路北侧界桩,南至隋唐城郭城南城墙;东起明教坊西坊墙,西至宁人坊西坊墙,是隋唐洛阳城外郭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主要内容为:隋唐洛阳城宁人坊遗址保护展示、明教坊(含天街南段)遗址保护展示,对遗址的空间格局及遗址本体进行保护展示。工期为320天。 2.3招标范围:(1)隋唐洛阳城宁人坊遗址保护展示。(2)隋唐洛阳城明教坊遗址保护展示。(3)天街南段遗址保护展示。(5)隋唐洛阳城郭城南城墙遗址宁人坊段保护展示。(6)顺城街遗址保护展示。(7)十字街遗址保护展示。(8)坊间路遗址保护展示。(9)坊墙遗址保护展示。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不限业务范围)。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不限从业范围)。 3.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盖章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各一项。 3.4外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须按豫文物保【2012】125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5其他: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7日18:00。 5、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 7、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8、发布公告的媒体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15290526295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