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快速路绿化养护(主线及新增立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债﹝2017﹞59号要求,委托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新光快速路绿化养护(主线及新增立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新光快速路绿化养护(主线及新增立交)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20-34718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项目概况:新光快速路连接广州东部城区至番禺区光明北路,全长15.4公里;主线地面道路双向8车道;大桥、高架路、隧道按双向六车道。本项目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标准对新光快速路全线红线范围内绿化进行日常养护。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海珠区江海大道至番禺区光明北路段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及项目服务期: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包含中央绿化分隔带、人行道、立交、出入匝道、隧道顶盖等红线范围内的乔木、灌木、绿地养护和落叶、枯枝、杂草、绿化垃圾清理,以及绿地保洁、病虫害防治、防蚊、除四害、绿化的保管、补植、迁移等管养内容,以及配套灌溉淋水设施、管道改造、安装、迁移等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养护清单。 3、最高限价:人民币1776万元/年,5328万元/3年。 4、项目服务期:养护服务期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服务(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日至今承接过通过公开招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养护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链接网址及截图(有效建筑市场网站或政府采购网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效建筑市场确认、政府采购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各方合计数量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中第2点、第4点要求。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内容不得重叠)。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7、未在以往(2015年至投标截止前)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本招标人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17年12月1 日至 2017 年12月7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接受投标报名期间同时发放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放招标文件,并从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十二、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34号(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十四、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广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不用装订);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电话:020-34718818 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4号怡滨大厦2楼。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