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湖南总队师职公寓窗户、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营产营具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1 武警湖南总队师职公寓窗户、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营产营具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警湖南总队师职公寓窗户、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营产营具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武警湖南省总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警湖南总队师职公寓窗户、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营产营具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武警总队 2.3 规模:投资金额约为58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提质改造、机关师职公寓楼窗户改造、营产营具维修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1 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1 日17:00时。转账时必须注明“武警湖南总队师职公寓窗户、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营产营具维修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武警湖南总队师职公寓窗户、机关大院工作区绿化、营产营具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账户: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托管账号:7319 0315 6810 711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 1 日至2017年 12 月 5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07室。 6.2 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携带本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以电脑打印为准)、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可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并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时期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社保证明(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提供查询网址),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公告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新版资质证书除外)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资料须胶装成册,留存有效的电话联系号码,提供的报名资料不齐全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6.3为保证项目资料安全,投标单位须在报名前与招标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盖章,报名时需携带签署的保密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以书面形式发布,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疑后需签章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2月 22 日 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10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2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武警湖南省总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为保证本项目存在公平竞争原则,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6家(含)以上,否则按流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湖南省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 话:138749373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07室 联 系 人:易鹏、李陵、游韬 电 话:0731-84446410、84447300-2049\\5107 传 真:0731-84429055 邮 箱:82688718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