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路大桥景观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路大桥景观亮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HD-FXCG201701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货物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 1 建设路大桥景观亮化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6. 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 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亮化灯具及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8.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8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5日,每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路东段与蒙山路交会处)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3.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表(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至今,须明细到个人且网上可查);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执业印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至今,须明细到个人且网上可查);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投标单位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所承担的同类项目经营业绩至少一份,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15w、80wLED投光灯,15wLED线条灯检测报告; 投标单位2017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路大桥景观亮化项目报名资料”字样,留存备查。验证通过,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另外,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将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 年 12月06日13时30分至2017 年 12月06日14时00分; 2.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路东段与蒙山路交会处)三楼第一开标室。 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06日14时00分; 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路东段与蒙山路交会处)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投标供应商需在2017年12月06日09时00分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投标供应商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n)》。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费县建设西路 联系人:范主任 联系方式:0539--501168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1号金鼎国际广场1727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865971915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路大桥景观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11-30).doc
发布人:临沂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0时25分2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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