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2233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SCC2017018-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华侨公园旁西侧绿地公园周边步道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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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华侨公园旁西侧绿地公园周边步道维修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11-047-0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公园旁西侧绿地公园周边步道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54,342.3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工程名称:华侨公园旁西侧绿地公园周边步道维修项目; 2.工程地址: 华侨公园旁西侧绿地公园周边步道; 3.建设单位: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4.建设规模:修复华侨公园旁西侧绿地公园周边海滨路、金环路及中山东路长约866米,宽约5.5米步道,改造内容为拆除现状步道砖、树穴和路缘石,迁移原有乔木、新建树穴并新种樟树,重新安装路缘石和分隔石,面层铺设5cm厚花岗岩石板,设置1.5米宽彩色透水混凝土自行车道,安装886米隔离栏,新建树穴并改造面积约4600平方米(详见图纸); 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括的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标准。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报价时须持有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如果报价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报价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报价公章(原件或下载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2 月0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7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13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2 月13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6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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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12/1至 2017/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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