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4 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7】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津市市文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易编号:JSGC2017-82、招标编号:CDZX2017-1169 2.2 项目名称: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津市市孟姜女大道金鱼岭。 2.4 规 模: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包括滑坡抢险加固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为17843365.25元。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8 招标范围: 遗址滑坡加固、遗址安防监控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保护,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经理依据文物保函[2014]846号文件需具有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依据文物保函[2014]846号文件需具有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且均无在建工程;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从业资格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上人员均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17:00时。 5.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⑴户名: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15920680525002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⑵户名: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08077329100016945 开户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⑶户名: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86020321000000273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⑷户名: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94300501000290001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⑸户名: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56590104000713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5.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虎爪山遗址抢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6.2、报名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6.3、报名条件: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带身份证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拟派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留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6.4、保密承诺:本项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前,须在报名现场签署保密承诺书; 6.5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登记并签订报名承诺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对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予受理报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各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文物局 地 址:津市市孟姜女大道710号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3469189272 招标代理: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朝阳路长胜桥沙港家苑1栋1单元1楼 联 系 人:李忠勇 肖德进 电 话:0736-7262528 传 真:0736-7262528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 地 址: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李春 电 话:0736-4258758
保密承诺书 津市市文物管理局: 为保护本工程的参入各方的合法利益,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各方造成损失,我方承诺遵守本保密书所述内容。 保密信息:本承诺书所示保密信息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方案文本、图纸、会议纪要、质疑文件、答疑文件等信息数据及资料。 保密义务: 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你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资料。 未经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示、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 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披露你方保密信息,需事先取得你方书面许可,并要求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保密期限:你方书面通知后。 如因我方泄露本项目信息及资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