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243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项目编号:GXZC2017-G3-0010-XYZJ) |
工程简介: |
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对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现将对本项目资格预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 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0010-XYZJ 三、项目授权主体:北海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六、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项目概况:2.1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范围为冯家江干流(鲤鱼地水库坝下至入海口冯家江大桥),鲤鱼地水库、三江明渠南段(湖海路至鲤鱼地水库)和铁路明渠东段(广东路至鲤鱼地水库)。工程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大冠沙再生水厂工程、补水管道工程、水利河道工程、生态恢复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景观工程和智慧水系工程。2.2投资规模:本项目属于北海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估算约25.28亿元(注:项目投资的具体构成部分来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审核的竣工财务决算为准,其中工程费用约17.14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1亿元,基本预备费约1.28亿元,征地拆迁及补偿费用约4.78亿元,建设期利息约0.9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368.53万元。3、合作模式及范围:鉴于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中所有资产均需在合作期满后依照约定移交,且项目公司不拥有项目的资产所有权。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与移交工作。4、付费机制付费机制为运营期间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回报,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可用性付费与运维绩效服务费,付费额度与绩效考核挂钩。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7 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公司在授权期限结束后将项目整体资产移交给北海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6、注册资本金及股权比例本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75827.9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工商部门相关要求,按照公司章程由各股东认缴。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社会资本方若为联合体中标,须提供相应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协议约定的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除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2、申请人须提供经独立审计的2014至2016年度财务报告,且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度)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申请人2016年度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对贷款利率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申请人应具有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等文件为准);4、申请人资质要求: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及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工程)专项、专业甲级的设计资质(如提供行业专项、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须提供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工程等5个行业专项、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可分别具有上述资质证书。5、申请人业绩要求:2014 年1 月1 日以来,申请人在中国境内须承接过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 亿人民币的PPP 项目或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包括BOT、BT等,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7、申请人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需提供2016年的企业完税证明);8、申请人须出具近1 年(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三年(2014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2017年8、9、10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1、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证明加盖公章);12、联合体的要求1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须递交明确各成员责任和义务的联合体协议。12.2对“七、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7、8、9、10、11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对“七、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5、6条要求,联合体中一方满足即可;对“七、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12.3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12.4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潜在社会资本方如果属中央企业,要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要求,包括企业集团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不得因PPP投资推高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超过85%或连续2年亏损的子公司不得单独投资本PPP项目。(须提供符合该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八、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用合格制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进入下一阶段。注: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 年12月12日(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获取地点: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市北海大道13号时代广场后面全景大厦A座9楼A)。3、售价:文件工本费每本25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标书)。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证照)。(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备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2)的资料。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的日期、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市北海大道13号时代广场后面全景大厦A座9楼A)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时和同一地点举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到场参加(若为联合体形式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即可)。 十二、资格预审公告发布1、本公告期限自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26日止。2、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在上述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联系人: 廖竹如 电话:0779-203234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13号时代广场后面全景大厦A座9楼A。项目负责人:许绮华,联系电话:0779-3053199 |
报名期限: | 2017/12/6至 201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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