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7-11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长春莲花山滑雪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文件长莲发改【2017】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莲花山滑雪场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 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滑雪场内。 2.6服务周期:与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工程投资额:44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盖章1份)报名。通过报名后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4.3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12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度假区莲花雅居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1965071 报名联系人:夏女士 报名电话:0431-813312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管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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