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城市街巷改造提升工程(景观节点及 周围绿化修复)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城市街巷改造提升工程(景观节点及周围绿化修复)政府采购项目已经红发改发【2016】195号文件批准建设,甘肃国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城市街巷改造提升工程景观节点及周围绿化修复)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项目编号:红采2017gk-074 4、工程内容: 平安路6座景观节点及周围绿化修复工程 景观节点 具体位置 具体尺寸及面积 修复内容 金和怀古 位于城区东入口道路东侧,半径约为12m 1、新建雕塑高2.7米,长10.8米;底座长7.65米,宽2.7米,高0.45米。 2、8个平安扣面积计算(按直径×直径的正方形为一面的面积,正反算2面)。 3、飘带面积计算:23.4平方米。 4、不锈钢总面积:45.4平方米 5、雕塑底座面积计算:30平方米。 修复面积为120平方;修复内容为整理金和怀古附近的地形,种植灌木、草坪。 平安红古 位于城区东入口道路东侧 1、新建雕塑总宽6.3米,最高点4米。2、1个平安扣(按直径×直径的正方形为一面的面积,正反算2面):8平方米。 3、飘带:47平方米。 修复面积为100平方;修复内容为整理平安红古附近的地形,种植灌木、草坪。 印记广场地雕 位于华龙广场北侧,与平安路衔接处 1、新建雕塑长16米,宽4米。 2、地雕面积计算:322平方米 3、泥稿面积:35.8平方米 无 彩陶新韵 位于城区东入口处 1、新建雕塑主体高9.5米,最宽7.9米;底座高1.47米,3共层,最宽12米。 2、金属罐面积: 168平方米。顶面面积: 9平方米 。 3、雕塑底座:146平方米。 修复面积为250平方;修复内容为花岗岩铺地,花坛翻新,重新种植灌木、草坪。 金城祥和 位于区政府门口 1、新建雕塑框架总长52米,最高2.9米。 2、古纹框架: 37平方米。 3、大鼓侧身: 5平方米。 4、不锈钢合计:84平方米。 5、大鼓鼓面:12平方米。 修复面积为240平方;修复内容为整理金城祥和附近的地形,种植灌木、草坪。 陇上明珠 位于城区东入口道路东侧 1、新建雕塑总高13.8米,最宽15.6米。 2、恐龙身体加底座面积计算: 134平方米。 3、恐龙脖子面积计算:57平方米 4、恐龙合计: 191平方米 5、金属环: 131平方米。 6、山型: 49平方米。 7、不锈钢总面积:371平方米 修复面积为600平方;修复内容为花岗岩铺地,花坛翻新,重新种植灌木、草坪。
5、招标范围:景观节点及相关绿化修复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详细内容为准); 6、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7、资金来源:根据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决平安路门头牌匾和墙体立面改造资金的请示》(红政请【2014】44号)及市城管委核定意见,兰州市财政局下达《关于红古区城市街巷改造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兰财城【2016】51号)专项资金。 8、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989.756293万元 9、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 2月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或艺术景观)的设计、制作(或施工)等内容;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3 年-2015 年或 2014 年-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6、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须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9、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需项目经理到场,如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收款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支行 账号:2703026429200081262 备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2、注意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 3、所有报名时要求的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审查。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由中标供应商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接到退款申请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b、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由未中标供应商提出退款申请,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在接到退款申请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国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御景东方5号楼301室)。 3、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持以下文件: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提交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同时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拟派驻本项目机构组成人员表、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及所属公司缴纳领取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以备核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12号 联系人:王俊卿 电话:0931-62166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御景东方5号楼 联系人:牟珊珊 电话:18993153777 甘肃国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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