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门市樱花大道绿化改造、谌桥河二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90062017-QT2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樱花大道绿化改造、谌桥河二期景观工程已由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天门城区北湖大道供水等10个2017年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天发改文[2017]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樱花大道、陆羽大道-人民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樱花大道道路长650米,谌桥河景观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136万元,第二标段:3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樱花大道绿化改造,谌桥河沿线两侧道路拓宽和部分路段道路破损修复、新建及观景平台建设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天门市樱花大道绿化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天门市谌桥河二期景观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按照公告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注册指南》(网址:http://111.47.116.176/Detail/42602)。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12 月 8日至 2017 年 12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mztb.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按照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月 29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标段: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天门市陆羽大道9号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第二标段:(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分公司 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 地 址:天门新城CBD国贸大厦6楼 邮 编: 431700 邮 编: 431700 联 系 人: 梁密 联 系 人: 刘敏 电 话: 0728-5231596 电 话: 0728-5341099
2017 年 12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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