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游县大南门历史街区建筑群修缮工程已由 浙文物函[2017]25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城角坊社区。该项目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建筑总面积3087平方米。财政审定预算价:一标段为3821960元,二标段为3151650元,计划工期要求 8个月内完工,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钟水生宅、严孝先宅、吴春香宅、王金生宅共4个文物建筑的各个部位修缮等工作内容;二标段: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朝阳巷14号民居、姜泊泉宅、刘翠第宅、陈亦良宅共4个文物建筑的各个部位修缮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等资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电子评标 4.1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联系电话:15157005077,何先生。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13409698。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19室。 5.2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不分标段)、席位费400元/标段及品茗服务费200元/标段,请在2017年12月28日15:00 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注:IC卡办理见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27)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请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自行下载,资料费200元/标段,现场开标前缴纳。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10、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张先生 18969466444 招标代理: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袁女士、李女士 0570-7883055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龙游县大南门历史街区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定稿)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