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乐白公路绿化景观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乐白公路绿化景观工程(二期) 已由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发改投资[2017]1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本工程位于白石街道,西起乐清动车站站前路,东至乐白隧道西口,总绿化面积约为14.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中分带及两侧景观绿化和亮化、景观小品和照明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 4765.57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景观、绿化、给排水、照明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 2017 年 12 月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投标文件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上发布。 9.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10.招标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张工 13588991581 代理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吴工 13819774970 招标人: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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