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渚新苑市政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渚新苑市政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5】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科技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科技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渚镇 规模: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E3205010304001545002001东渚新苑市政绿化工程东渚新苑市政绿化工程,包含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等17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4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含停车场),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3年12月至今为限(以竣工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8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市政工程壹级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4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含停车场),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3年12月至今为限(以竣工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备注: 1)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须取得进苏州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6)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科技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7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联 系 人:徐勤勤 电 话:电 话:0512-69157588 传 真:传 真:65268668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576369029@qq.com 网 址:网 址:ycjszx.com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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