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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2681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委托,现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
二、项目实施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
2、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李高路)及南侧景观绿化PPP项目位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北侧,白河大道以东,兰南高速以西,包括月季大道(李高路)、白河大道和黄河大道三条道路工程、李高路南侧水系绿化工程、配套安置房工程及配建十五年一贯制学校一所。
3、项目总投资:约30.16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和融资解决
5、工程规模:
(1)道路及附属设施
新修主干道3条,总长5.6千米。其中,李高路长4.650千米、黄河大道长0.53千米、白河大道长0.42千米,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2)景观绿化工程
李高路南侧景观绿化工程总占地面积965993.34平方米(约1443.6亩)。
(3)安置房工程
安置房总用地面积190499.47平方米(约285.75亩),总建筑面积303228平方米。
(4)十五年一贯制学校工程
学校总用地面积132394.55平方米(约198.59亩),总建筑面积77395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南阳市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但是按照国办发 (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4.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度(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5投标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或企业发债许可(以授信合同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为准)。
4.6须具备中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
4.7至少拟派1名项目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
4.8 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PPP项目投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提供)。
4.10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4.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对此予以认可.
(3)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4.1,4.2,4.9,4.10的规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
(5)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施工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业绩可共享。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6.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6.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6.4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08:30分至2017年12月18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08:30分至2017年12月18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6.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 标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6026

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137556

监督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8日

报名期限: 2017-12-9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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