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A330327048000026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县城中心区萧江塘河整治暨泄洪工程东段北岸生态景观带—状元文化公园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6】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投资约1700万元,建设地点为苍南县县城新区体育场路以东,人民大道以南,渎浦路以西,萧江塘河以北地块,工期为40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及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企业业绩: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个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及以上的类似公园项目施工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1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5日。
5.4 答疑时间:2017年12月18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7-59909018
传 真:0577-59909018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587822126
传 真:0577-64705828
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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