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局的院内生态停车位绿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教育局院内生态停车位绿化项目 2、标段编号:LYGJYJ2017004 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院内 4、招标范围:教育局院内停车位绿化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月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控制价:1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做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企业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景观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的。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其中(1)、(2)为原件,(3)、(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 3.报名地点: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楼) 4.报名联系人:李亚冰 联系电话:18805135863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李金玲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5822168 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亚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05135863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