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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2746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南县班嘴村生态渠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南县班嘴村生态渠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本招标项目南县班嘴村生态渠道景观工程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17]71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班嘴村生态渠道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县班嘴村;
2.3  规    模:东西向一渠、东西向二渠、东西向三渠、南北向一渠、南北向二渠绿化工程,预算投资为659.39万元;
2.4  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南县班嘴村生态渠道景观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 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施工;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认定的,须拟派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其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3 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质量员一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9时3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县分中心(南县政务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到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发出施工图纸电子文档;
6.2 招标文件400元/套,资料费600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南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承担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有效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持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与原件一道在报名时提供,报名后原件退回并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县分中心(南县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南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需与招标人联系,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林业局                
地    址:南县南洲镇中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305212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7370066  0737-2266185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邮        箱:908210529qq.com

报名期限: 2017/12/11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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