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绿化养护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有相关园林的经营范围;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2月份以后至今的任一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4)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绿化养护工程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211-118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17-0015)
3、预算编号:20-17-z858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主要为绿化养护工程,工程面积约2217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草坪养护:7811平方米;乔灌木、场地养护14364平方米;重点(古树名木)养护树木:23株;草花种植:223平方米。
5、交付地址:南门路25号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27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7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18 17: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或自行提供格式填写);3.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2月份以后至今的任一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4.“ 信用中国网”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备注: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2- 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2 -18 期间从网上招标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超过此期间下载的招标文件无效。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1-4项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后,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上传网上报名资料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2-11 17:00:00至2017-12-18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需要对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烦愿意参加的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并且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规定地点报名。2、资料费:500元/本(售后不退)3、地址: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2号楼4、联系人:陈燕 电话:15121165022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2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02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证明(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盖公章) 3)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备用)。4)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25号 | 地址: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2号 |
| 邮编:202150 | 邮编:201206 |
| 联系人:费哲为 | 联系人:陈燕 |
| 电话:69693626 | 电话:15121165022 |
| 传真:69693626 | 传真:021-58365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