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图县城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LY2017-09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安图县城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绿化工程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字[2017]59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龙安路两侧树木补植423株;东出口环岛周边及明月路树木补植1310株;明月路绿篱红叶李小苗10000株,金叶榆小苗12500株;加油站绿地金丝柳390株;图安安图立体模纹栽植红瑞木28000株;小迎月山及塔山丁香栽植丁香花17800株。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工期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新厅(安图县明月镇龙安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证等件原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延边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郑默 电 话:136143335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