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7GC0602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长街镇隔洋塘村生态河道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7〕4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永久建筑物等级为5级,临时建筑物登别为5级。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369.42万元人民币。 本工程招标范围:河段总长为537米,工程护岸1037米,建设小池塘一处、拆建小水闸2座、拆建农桥1座。 本工程造价约325万元,计划工期7个月。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2日9时0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7.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8 投标保证金: 8.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2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8.3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8.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8.5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8时前实际到账。 8.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长街镇 地 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室 联系人:王铎雷 联系人:屈工、周工 电 话:0574-65152018 电 话:0574-65200282 15258203004 清单、预算、图纸.rar 宁海县长街镇隔洋塘村生态河道工程招标文件(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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