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SZ17-0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山街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山街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 2.2工程地址::临山镇街河两岸2.3工程造价:约195万元 2.4工程规模:栏杆安装1513米、道路修复313平方米、亲水平台178平方米、生态浮岛500平方米、庭院灯安装77套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招标范围:栏杆安装、道路修复、生态浮岛、庭院灯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工商注册地必须在余姚市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的规定(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前述专业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的浙江省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招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120.27.233.179:800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补充文件也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下载,发包人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单位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二号楼(三楼)开评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http://120.27.233.179:8000/)上发布。7.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⑴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行为; ⑵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⑷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16:00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冶山路468号万成大厦2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4-62835509 传 真:0574-62835506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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