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门市大沙林场2017年度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还林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江发改农经(2017)702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江门市大沙林场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江门市大沙林场2017年度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还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大沙林场2017年度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还林工程项目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农经(2017)7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大沙林场,建设资金来源由江门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设规模:还林总面积3122亩;2、招标控制价为:293.01万元;3、招标范围:江门市大沙林场2017年度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还林工程项作业设计书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全部施工招标;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沙林场油茶工区、龙胜工区;5、工期要求:栽植施工期 90 天,抚育管理期为2年;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的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并在近3年内[2014 年12月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100万元以上山地造林施工业绩。江门五邑地区以外的投标人需在五邑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固定办公地点。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正本)。如不能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投标。(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13日至2017 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点: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造林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林业工程师或以上); 4、造林业绩合同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6、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必须委派项目负责人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踏勘现场照片(项目负责人须与现场指示牌一并合照)到招标代理机构核验后开具踏勘现场证明,如不参加或委托他人参与现场踏勘的,一概不予受理,踏勘现场证明须附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上】。现场踏勘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可在实地踏勘前向招标代理索要项目地点地形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大沙林场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大沙镇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50-28985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2号(金山大厦)之三5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0-3315616 2017 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江门市大沙林场2017年度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还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