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丰县消防大队南丰县应急救援大队暨消防二中队营房室内装饰及室外绿化(招标编号:FZZD2017-NF06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丰县消防大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丰县消防大队南丰县应急救援大队暨消防二中队营房室内装饰及室外绿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明细简要技术说明数量采购金额 FZZD2017-NF065南丰县应急救援大队暨消防二中队营房室内装饰及室外绿化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1批2973151.24元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机械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审查); 4、外省进赣企业应当提供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提供原件审查); 5、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审查);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7、开标时还需提供以下原件进行审查: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身份证、非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23:59时(北京时间),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同时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叁副),开标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六、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2018年1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若提交了投标信誉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丰县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前进 139794303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南丰县规划路欧美风情0027号店面 联 系 人:花欣 13879485092 电话/传真:0794-822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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