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长安河沿线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长安河沿线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EPC)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7] 2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长安河沿线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长安河 2.3 规 模:该项目位于临湘市中心城区,二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座跨河人行桥(总长80米、单跨最大长度30-40米)、星河广场入口改造、路灯更换、园林景观(绿化、铺装)、节点广场及公厕、垃圾站等其他配套设施(其它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7 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严重违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8.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8.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8.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8.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6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和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拾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2018年 1 月 17 日中午12时前,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及本人身份证; (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0)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12)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3)企业信用报告和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 6.2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6.3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15日至2017年12 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4 报名地点:临湘市工信局4楼405室。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6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 月 18 日09:30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市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35289 10.招标人补充 10.1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不予退回,如有需求招标人可进行借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 联 系 人:夏斌 电 话:1346925070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工信局四楼405室 联 系 人:钟玉平 电 话:13342508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