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10201704350001001 |
标段名称: | 环观南路(平大-外环路)中间绿化带花海景观营造工程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7-12-29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 |
招标部分估价: | 792.709469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环观南路(平大—外环路)中间绿化带花海景观营造工程” 施工图所涉及的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无 |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作要求;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5、①项目经理(建造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②“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③按照龙华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④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另: 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无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