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忻州市云中河景观综合工程(二期)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5】3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忻州市云中河景观综合工程(二期)新建景观桥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忻州市云中河景观综合工程(二期)新建景观桥梁项目 2.2招标编号:ZLZX招[2017]1013号 2.3建设地点:牧马桥以西约427米处 2.4建设规模:全长约120m,总面积约947平米 2.5总投资额:约为805万元 2.6工 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4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桥梁工程的施工; 3.1.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投标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规费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动态考核证、近一年内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同时具备为准)、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原件报名,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叁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3项目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1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云中路 邮 编:034000 联系人:王丽丽 电 话:0350-8671019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邮 编:030006 联系人:李刚、吴女士、郭女士、孔先生、任先生 电 话:0351-7077533/633、18636805992 电子邮箱:sxzl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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