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法官镇秦岭原乡景区3座桥梁景观改造工程 (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山阳县法官镇秦岭原乡景区3座桥梁景观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与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山阳县法官镇秦岭原乡景区3座桥梁景观改造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代号FGQ。 1.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二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洛市商州区人民路7号交投公司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地点。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914-8063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