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PPP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资格预审。 一、采购编号:科信建代[2017]0785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PPP项目采购; 2.项目授权主体:镇海区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涉及镇海区139个路段; 4.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226万元。本项目改造涉及镇海区139个路段,约11860盏路灯(详见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具体数量按实际改造数量确定)。 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盏数改造前瓦数(W)改造后瓦数(W) 1404高压钠灯、金卤灯100LED灯按《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定配置,同时至少达到50%节能率。 21000高压钠灯、金卤灯150LED灯 35862高压钠灯、金卤灯250LED灯 44586高压钠灯、金卤灯400LED灯 58高压钠灯、金卤灯1000LED灯 合计11860 备注:本报告中按照50%节能率估算LED瓦数。
5.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BOT+EMC”的PPP模式,通过整合、优化、采用大功率 LED 灯替换原有高压钠灯、金卤灯,并安装具有单灯控制、路灯监控终端技术的智能照明管理系统。在原路灯灯杆及基础设施不改变的前提下,更换LED灯头(包括后期更换)、更换灯罩、安装单灯控制智能系统,在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的设备室中建立独立的智能化系统控制中心,以及运营期的日常养护及移交等内容。 6.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待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拟通过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SPV)来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期的运营及维护、财务管理及移交等事宜。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组建。镇海区人民政府或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全部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镇海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周期有权进行监督管理。 7.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限共10年,其中建设期1年(包括试运营期)、运营期9年。除合同约定的原因外,建设期自PPP合同生效日期(含)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含)止。 8.股权安排:政府方不参与出资,不在项目公司中占有股权,选定的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持股比例为100%;合作期结束后相关设备及资产等由项目公司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供应商必须进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或“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信委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名单或地级市经信委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名单内;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服务涵盖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2)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公开招标的单个合同室外路灯的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业绩(本条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3)供应商意向授信额度承诺函:针对本项目出具3000万元(含)以上的授信承诺函。(提供银行分(支)行级及以上出具的PPP所需资金的贷款意向授信额度承诺函或银行分(支)行级及以上出具存款证明); (4)供应商承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有责任的法律纠纷(本条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2014年11月1日至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特别提醒:供应商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招标代理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1)(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1)(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八、其它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制; 2.入围原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九、采购方联系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8637307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联系人:房科红、魏小娥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十、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投标申请表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报名参与贵公司采购编号科信建代[2017]0785号,采购项目名称为宁波市镇海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PPP项目的采购文件,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E-mail 传 真 拟参加标项 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告知时间电话或手机号码联系人姓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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