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ZFCG-20180108-002 2.磋商项目: 2.1采购单位:江陵县沙岗镇人民政府; 2.2工程地点:江陵县沙岗镇三合村; 2.3项目名称:江陵县沙岗镇三合村集中居住区绿化工程; 2.4磋商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江陵县沙岗镇三合村集中居住区绿化工程的成交供应商; 2.5工期:45日历天; 2.6控制金额:893,004.99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金额); 2.7项目规模:安砌侧石2360米,芝麻灰花岗岩火烧板136平方米,种植紫薇215株,桂花183株,拆除路面750米,成品栅栏1578米等; 2.8磋商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到的内容。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3 ①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②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公示、施工期间为同一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示,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变更项目经理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收款单位: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陵支行 帐 号:4205 0110 2397 0000 0014 磋商保证金: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磋商小组认可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证明。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于2018年1月7日下午16时前从其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向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汇入磋商保证金,并办妥所有财务手续。不得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人。 5.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休息)在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综合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包含清单及图纸),售后不退。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 年 1 月 8 日 下午15 时 00 分开始。地点: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8.本磋商公告首发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iangling.gov.cn/ 9.现场考察: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0.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陵县沙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家成 电 话:189429780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娟 电 话:15671436720 2017年 12 月22日 相关下载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