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0820
泗洪县曹庙乡美丽乡村(东湖小区)基础设施、界曹路及市民广场绿化景观等提升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乡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东湖小区:(1)绿化提升工程:移植栾树、垂柳、女贞、红叶石楠树等乔木190株;移植海桐球、红叶石楠球、紫薇等灌木141株;栽植金边黄杨、红叶石楠等绿篱5000平方米,水生植物1000平方米。
(2)房屋外立面改造(涂料))45000平方米,外墙新增挑檐等造型120米,河道疏浚4525米,公厕1座,村口门楼1座,新建水泥砼道路1000平方米,道路维修11100平方米(加铺沥青面层6cm厚10000平方米),雨水管网(波纹管)1500米,垃圾桶90个,景石2块。
曹界路:(加油站-与屠园交界处)全长6500米,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栾树)1625株;集镇区商户门前硬化10500平方米、广场入口硬化面积2752平方米,花岗岩路沿石1500米。
市民广场:机动车停车位10个(142㎡压膜砼)、非机动车停车位30个(80㎡);园路(压膜砼)648平方米;管理用房1座100平方米;景墙2座;景亭1座;路灯66盏;庭院灯31盏、草坪灯13盏、投光灯16盏。栽植 栾树、银杏等乔木422株;栽植腊梅、紫荆、海桐球等灌木562株;栽植早园竹等绿篱10800平方米、喷播植草3030平方米;计划投资950万元
1.2工程地点:泗洪曹庙乡东湖小区(S245省道北侧)、泗洪县曹庙乡镇区(南起加油站北至屠园与曹庙交界处)及和平路南侧(乡政府对面)
1.3工 期:60日历天,绿化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1.15—2018.3.15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泗洪县曹庙乡东湖小区绿化、界曹路及市民广场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具体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80%时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并且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付清余款。管养期为一年,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5.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
5.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
5.1.3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5.2.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园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5.2.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
5.2.3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5.3.6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查询证明,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放在在投标文件中,(网为:http://218.94.117.252:12301/)其它省的如果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参照江苏省的方式,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网址,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5.3.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5.3.9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
5.3.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5.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2017年12月22 日至 2017年12月 28 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6.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七.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9万元 。
八.注意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曹庙乡人民政府(盖章)
地 址:泗洪县曹庙乡
联系人:曹一峰 电 话:188052466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富园天郡东北角3楼
联系人:张楠悦 电话:15151193299/18262853445
邮箱:452391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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