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黄土咀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台景旅发【2017】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黄土咀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GYZB-2017-01059 2.3建设地点:五台山台怀镇黄土咀村 2.4总投资额:约990.12万元 2.5建设规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长1227米,宽5米。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规费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发票及明细)、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查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世真 联系电话:1833506755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企联大厦东10层1003室 联 系 人:贾志宏 联系电话:0351-7138881 13734014411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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