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明故宫遗址公园管理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明故宫遗址公园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SJX-20170151 2、项目内容:明故宫遗址公园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20万元/年(单位:人民币)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在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且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有绿化相关服务经营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从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8:3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17号达美御园南5楼;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服务商应提供金额为 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收款人):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0101817006232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递交的,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月17日14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7日14时30分;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南京市龙蟠中路317号达美御园南5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彬彬 联系电话:15151885665 地 址:明故宫遗址公园内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李工 联系电话:025-84491535 13851812265、17766097537 地 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17号达美御园南5楼 邮 编:210001 邮 箱:23698465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