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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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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金港镇下半年区镇零星绿化整治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金港镇下半年区镇零星绿化整治工程(简易发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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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金港镇 |
| 2.工程规模: 崇真路与兴港路交叉口种植乔灌木118株,草坪铺设约2600㎡;新塍路乔木种植105株,草坪铺设2200㎡;香南西路南侧草坪铺设2400㎡;崇真路与兴港路交叉口、新塍路、香南西路、新城区拆迁区域绿地平整约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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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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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
| 3205921711289901-BD-001 | 2017年金港镇下半年区镇零星绿化整治工程(简易发包) | 2017年金港镇下半年区镇零星绿化整治工程:苗木种植、铺设草坪、土地平整。 | 17.80 | 3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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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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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园林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办事大厅”查询(http://218.4.101.10:8088/ZJG/企业端页面/ClientMain.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8月-10月)。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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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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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7年12月26日8:30 至2018年01月02日14:00 |
|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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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02日14:00 |
|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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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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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后审 |
六、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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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 |
七、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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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 2.1 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2 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为二次公告。 |
八、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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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九、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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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金港镇长江中路 | 地 址: |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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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周晓兰 | 联 系 人: | 杨梅玉 |
| 电 话: | 0512-58322216 | 电 话: | 0512-58116115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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