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襄采计备[2017]XM4513号)的要求,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园区绿化养护劳务外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请接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与范围 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位于樊城区新华路1号,园区占地面积 6159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6000平方米,游路广场等硬化面积25929平方米,湖水面积5667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园区内的全部卫生保洁、秩序安保及绿地养护人工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26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具有五年及以上管理经验;水车司机:1名、绿化养护人员4名(其中1名须具有高级园艺师资格证书)、水电工人1名(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电工作业许可证);园区内服务人员:19人。 (4)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将从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选取5家,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6日起至2018年1月2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 5.2 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或绿化养护)、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项目经理工作年限证明资料;水车司机驾驶证,养护人员及水电工人的职称证或资格证;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 (4)类似项目业绩; (5)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络截图。 投标人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全套逐页盖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保持一致。 5.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城区积仓街)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http://www.ccgp-hubei.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新华游乐公园管理处 地 址:樊城区新华路1号 联系人:张志兵 电 话:136690005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信正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城区积仓街5号 联系人:尤玥 电 话:18972222259 2017年12月26日 相关下载新华公园劳务资格预审公告(1).pdf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