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九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九寺街二期项目建设B区安置点景观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九寺街二期项目建设B区安置点景观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241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九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春路
联系电话:0914--53331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172号6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4-532788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景观绿化工程(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686774.69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项目配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6.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172号6楼办公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14:30分
2.磋商时间: 2018年1月9日14:30分
3.磋商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层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0914-5327880
传真:0914-53278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097418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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