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型市政公用项目编号YHCA20171221 建设单位 (盖章)淳安县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屏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方蒋槐 工程名称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圭川溪两岸休闲带提升及绿化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地址淳安县屏门乡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投资总额1177470.00元层数及结构类型/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 年 01月 07 日17时 开标日期2018年0 1 月08 日 09 时30 分 质量要求合格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承包资质要求注册地在我县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建设资金情况国有资金基本到位发包内容及范围图纸所示内容 建设单位联系人童裳深联系电话13588730358 建设单位地址淳安县屏门乡 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咨询代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伟平 0571-65025068 行业主管备案单位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2014年度及以后办理的《建筑业企业IC卡登记表》原件[且已在建管局办理诚信考核手续]; 5、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卡(应缴纳企业提供);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7、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在开标 前须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