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3822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永宁大道-创业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新耀北路(永宁大道-创业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2707105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27115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新耀北路(永宁大道-创业大道)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创业大道,沿线依次与创盈路、创优路相交,跨雅瑶河干流,终点处北接永宁大道。 四、项目概况:道路全长1229.479米,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两侧车行道宽各8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1.5米,两侧边绿化带宽各1.5米,两侧绿化带宽各2米,3跨20米简支中桥一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道路全长1229.479米,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两侧车行道宽各8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1.5米,两侧边绿化带宽各1.5米,两侧绿化带宽各2米,3跨20米简支中桥一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交通、给排水、电力管廊、照明、绿化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4、招标控制价:39687108.66元。 六、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30%由增城开发区财政统筹,其余70%通过融资解决。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7年 12月28日00时00分至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时00分。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1月19日11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 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一)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2707105地 址:广州增城新塘香山大道2号增城开发区管委会208室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6.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
报名期限: | 2017/12/28至 20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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