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子县丹朱大街(南刘村段)道路南侧绿化提升工程、长子县丹朱大街沿线绿化景观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该项目已由长子县长子发改审字【2017】137、长子发改审字【2017】136号文批复。招标人为长子县鑫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融资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子县丹朱大街(南刘村段)道路南侧绿化提升工程、长子县丹朱大街沿线绿化景观零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丹朱大街(南刘村段)道路南侧、丹朱大街沿线节点。
2.3建设规模:包括丹朱大街(南刘村段)道路南侧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精卫雕塑广场维修、给排水工程,神农公园、长子宾馆、长子会堂等节点。
2.4招标范围:包含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含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
(2)施工:施工范围含红线范围内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量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2 近五年相同或相似规模的风景园林工程业绩,并且合同额不小于3000万。
3.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资金及财务状况。
3.5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4、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企业2017年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6)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企业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表;(8)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9)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2、人员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应为该项目负责人);(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下载凭证、未参加在建项目承诺书;(4)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楼报名。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A座1501A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地点:长治市政务中心四楼
6、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建设工程交易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子县鑫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强
联系电话:1313465691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玲
联系电话:0355-8504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