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半店路(金石路-大别山路)、仙花河及大兴寺河沿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所属地区六安市 项目名称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半店路(金石路-大别山路)、仙花河及大兴寺河沿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截止时间见公告内容
招标编号E341524001001007 备案编号JZZB-GC-20173231 工程名称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半店路(金石路-大别山路)、仙花河及大兴寺河沿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 招标(建设)单位名称: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64-27087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徐鹏、付如涛 电话:0551-62220258 、6222025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1、半店路定位为次干路,为贯穿产业园区内部的南北向城市次干路。半店路工程起自金石路,起点桩号为 K0+036.747,终点接大别山路,桩号为K3+507.087,道路全长 3.47 千米,设计速度40km/h。金石路-抱儿山路段:3m 人行道+12m 机非混合车道+3m 人行道=18m;抱儿山路-大别山路段:2.5m 人行道+3m 非机动车道+2m 机非分隔带+15m 机动车道+2m 机非分隔带+3m 非机动车道+2.5m 人行道=30m。在桩号 K1+656.8 处跨越规划仙花河,桥梁孔径为 3x16m。 2、沿河截污管道工程为仙花河东西两岸、大兴寺河西岸及杨冲河东岸(抱儿山路-望儿山路)段修建沿河截污管道,将园区北部区域污水收集运输至污水处理厂,管径d400-d1200,长度约10.10千米。 具体以图纸内容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1)半店路工程工期400日历天 (2)沿河截污管道工程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1月25日,具体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执行。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工程和中标待建工程。 3、业绩要求 (1)企业: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2)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②业绩属于非国有投资项目的,业绩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③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均以合同中列明的金额为准;项目经理的名称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为准,如名称不一致,则以有项目经理名字且时间在后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4、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时间段须包含2014年12月29日-2017年12月29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其他:/ 建设规模同工程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定位放线、三通一平(即施工便道、施工通水、施工通电、场地平整)、道路、排水、桥涵、绿化、交通、照明、渠道、盖板涵、检查井、混凝土管道、护栏、标牌标线等所有内容。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等因素,招标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标段数 1 个标段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R否 □是(以具备 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公告发布时间 2017 年12月29日 项目开标时间 2018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报名方式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jfwpt.luan.gov.cn)登录并进行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jfwpt.luan.gov.cn)登录并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R综合评估法 备 注1、本项目施工阶段实行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核,人员必须为承包人正式员工并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组织施工,每月在岗时间均不得少于22天。 2、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手持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等原件。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账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 陈胜 ,电话:0564-7350779,18956468728 。 (1)收款人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汇入账号:34001747201052503568-0828 (2)收款人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汇入银行名称: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376600016) 汇入账号: 20000278890610300001746 (3)收款人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汇入账号:182727079624 (4)收款人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汇入账号:93400101001467891500052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jfwpt.luan.gov.cn)登录,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6、投标人在报名前请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办理CA认证锁。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拟报名参加我县项目投标的,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有问题请联系:0564-5150928。 7、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除开标现场须核实的相关人员资料外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8、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承诺,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0551-62220259、62220258、13855169113。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公告发布媒体《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act.org.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