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店镇罗大门村村中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罗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预算造价:约25 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罗店镇罗大门村;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近三个月内出具的;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4.3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4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5“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5、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hztb.gov.cn/jhztb/jsgc.jhtml)-金华山工程网页发布、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和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罗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内张贴。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8年1 月2 日— 1 月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7:00)。 8、报名地点: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婺州城市广场A6-16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罗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13857982772 联系电话:18605790722
2018年1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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