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8GC060002 1.招标条件 宁波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梅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 [2017]49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波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梅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涉及刘三村、兰丁村、五松村、河洪村、凤潭村、吉利村、梅湖村、仇家村、方前村、岙胡村共10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拆建拦河坝10座,新建进水渠7674m,拆建进水渠45m,新建排水沟5162m,涵管埋设1060m;新建机耕路726m,维修机耕路981m,机耕路硬化1319m,修建机耕坡93处等。本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水工建筑物级别分别如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工程招标范围:①一标段:拆建拦河坝3座,新建进水渠4630m,拆建进水渠45m,新建排水沟2734m,涵管埋设616m,新建机耕路115m,维修机耕路735m,机耕路硬化426m,修建机耕坡29处;②二标段:拆建拦河坝7座,新建进水渠3044m,新建排水沟2428m,涵管埋设444m,新建机耕路611m,维修机耕路246m,机耕路硬化893m,修建机耕坡64处。(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造价:①一标段:约282万元;②二标段:约342万元。 计划工期:①一标段:210日历天;②二标段:2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1月4日14时00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1月25日 9 时 00 分,(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 月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7.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8.投标保证金: 8.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8.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8.4保证金金额: 伍万元 8.5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8:00时前实际到帐。 8.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地 址: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地 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二楼 电 话:0574-59956238 电 话:0574-65579004 传 真: 传 真:0574-65579004 邮 编: 邮 编:315600 联系人: 李达正 联系人: 金晓本 宁波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宁海县梅林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04.doc 预算.rar 图纸.rar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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