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8050017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台子区城区内主次街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至2020年度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建设计划的通知》(双区住建 [2017]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台子区城区内主次街路维修改造工程(湿地公园、一统河绿化带及主次街路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工程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735.38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 年2月7日开工至 2018年 3月5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湿地公园、一统河绿化带及主次街路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工程三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4日至 2018年 1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5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8650081)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4.7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4日至 2018年 1月1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月30日10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27-2361569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0427-69788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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