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华山街(施工)已经由乌经开经【2017】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华山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61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起月湖路,东至卫星路,南起庐山街,北至嵩山街 2.工程规模:道路长度3246.28米,红线宽度30米,为城市支路工程。包含道路、交通、路灯照明、绿化、灌溉、污水、雨水、电力、热力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JJJSKFQ2017122805400101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华山街(施工)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62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采用资格预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查验现场(具体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1月05日 10时30分到2018年01月11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10:30至 ,下午至19:0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具体资格预审时间及开标时间以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秦基大厦D座18-19楼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吴建民联 系 人:刘月 电 话:0991-3732476电 话:0991-3713624 传 真:传 真:0991-3776660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17967144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