昕水河隰县段支流(紫川河、东川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HL-2018-(采)晋001 1. 招标条件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昕水河隰县段支流(紫川河、东川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川河入昕水河交汇口上游400m处、紫川河中段午城镇水提村南120m处 2.2建设内容:东川河入昕水河上游建设水平潜流湿地一处、紫川河中段建设水平潜流湿地一处 2.3投 资 额:704.75万元 2.4计划工期:270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 日至2018年 1 月1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 时,下午 13时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8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原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且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4.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公告之日起,查询函须包含投标单位、单位法人及建造师)。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 月 8 日至2018年 1 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13 时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31 日10 时00 分 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开标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临汾市隰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582475175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 公 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临汾国贸A幢1907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357-550888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银 行 帐 号:14001716154052501996 递 交 方 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 收 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退 还 方 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退还)
2018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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