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CGGK2018002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具区路拓宽绿化移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具区路拓宽绿化移植项目,项目编号:BHCGGK201800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具区路拓宽绿化移植项目施工,设1个标段; (2)工期要求:(1)施工工期: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有效工期61天);(2)养护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3)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72.4612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因具区路拓宽改造,需对绿化进行移植。 2.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 (三)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合格”。 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物理特性要求:/ (四)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1.采购标的的数量:具区路拓宽绿化移植,详见清单; 2.实施工期:施工工期: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有效工期61天)。 3.实施地点:具区路。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绿化移植项目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施工工期: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有效工期61天);(2)养护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六)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具备市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颁发的2016年度绿化信用管理手册; 4.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5.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供应商在城区环线范围(西环线-342省道-京杭大运河-具区路-盘龙路-山水西路-山水东路-环湖路-环太湖公路)内有固定养护场所(要求办公场所面积≥100m2,场地面积≥300m2),能满足吊车、大中型高空作业车、制式专业浇灌水车等绿化专用机械设备停放需求,并在滨湖区城管局业务部门备案; 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次招投标项目需配备以下机械设备:25吨吊车、大中型高空作业车,并在滨湖区城管局业务部门备案;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时。 2.采购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采购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本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2017年11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证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2017年11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自有25吨吊车、大中型高空作业车的购货发票(或有效调拨单)、机动车行驶证,及经采购人登记备案的证明; (6)投标供应商在城区环线范围(西环线-342省道-京杭大运河-具区路-盘龙路-山水西路-山水东路-环湖路-环太湖公路)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期需超过1年,必须同时提供被租赁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该房产所有权的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7)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名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5.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2月1日13:00-13: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4.投标文件接收人:薛卫东、孟娟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2月1日 2.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八、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胡燕红 联系电话:0510-81178413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卫东、孟娟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